簡答:「資金須處於風險」(At-Risk Requirement)是指 EB-5 投資款項必須承擔真實的盈虧風險,專案方不可保證退還本金或提供固定回報。投資須維持並承擔風險至少兩年,並為每位投資者創造至少 10 個全職職位,投資人可能面臨本金全部或部分虧損。
這項要求的法律依據是什麼?
依美國《移民與國籍法》及 2022 年《EB-5 改革與誠信法案》,投資人的法定投資款必須全程處於真實商業風險中。任何實體或區域中心都不得提供「保證還本」、「保證獲利」或任何形式的擔保承諾。
「處於風險」與移民申請有什麼關係?
這項要求貫穿整個申請過程,從 I-526E 到 I-829 都與之相關。
| 階段 | 與風險要求的關係 |
|---|---|
| 注資及 I-526E | 投資須為真實的股權式投資,不得附保證回報 |
| 有條件綠卡兩年 | 投資須維持並持續承擔風險 |
| I-829 移除條件 | 須證明投資持續,且已創造至少 10 個全職職位 |
| 退出 | 依專案文件的退出安排處理,時間並非保證 |
投資者實際會面對哪些風險?
專案可能延誤,或未能如期還款;若專案未能實質創造足夠職位,也會影響 I-829 移除條件。此外,預留類別雖享優先審查,但每年名額有限,若申請人數超過配額,國務院可公告排期。上述風險都不是投資者能單方面控制的,因此投資前必須評估自身的財務承擔能力。
既然不能保證,該怎麼評估專案?
最大風險來自專案本身,因此評估重點在可核實的資料。應檢視區域中心的移民局指定狀態及過往公開審批紀錄、資金排位與其他資金是否到位、就業創造是否由獨立經濟學家以保守假設計算,以及開發商的財務報表與工程進度。
投資款項什麼時候可以取回?
一般在專案達成還款條件、投資者完成 I-829 移除條件前後,按專案文件的退出安排償還,總期限通常數年。實際時間取決於個別專案,任何以「保證還本」作招攬的說法都與法規不符。
環傲的建議
投資前請要求取得完整專案文件,而非只看推廣簡報,並確認自己能承擔最壞情況。專案類別比較可參考EB-5 鄉村與高失業率 TEA 專案怎麼選,完整風險揭露請見美國 EB-5 投資移民計劃頁面。
移民結果由移居國主管機關審查決定;投資款項須承擔市場風險,詳情請參閱計劃頁面的風險揭露。
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