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本地團隊
台北辦公室協助投資核准、公司登記、銀行開戶及招募台籍員工,全程由本地團隊處理。
政策留意:台灣政府曾表示正研究延長港澳居民申請定居前須居留的年期,相關規定日後或會修訂;現行規定仍為連續居留滿一年(或連續兩年每年居住 270 日以上),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。
港澳居民台灣投資移民是依《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》申請的投資途徑。申請人投資 NT$6,000,000 在台灣成立公司並實際經營,經主管機關核准後,可偕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台居留。居留一定期間並仍符合原居留條件,可申請定居,取得台灣戶籍及身分證。
不確定這個計劃是否最適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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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須為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、BNO 或澳門回歸前葡萄牙護照的港澳永久居民,並未持有其他外國護照。投資 NT$6,000,000 在台灣成立公司,公司須持續營運最少三年,並每年聘用至少兩名台籍全職員工。取得居留後連續居留滿一年(一年內出境不超過 30 日),或連續居留滿兩年且每年在台居住 270 日以上,可申請定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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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您的背景規劃合適業務,並協助日常營運、會計及合規,確保符合持續營運三年的要求。
由申請居留開始規劃居留日數,確保符合申請定居的要求。
所有服務費及第三方費用在簽約前以書面列明,不設隱藏收費,並清楚說明退款安排。
以下投資途徑任選其一,其他條件見下方。
申請人一般須符合以下條件:
依雙方簽署之書面委任契約規範:非因申請人個人因素致未獲移居國核准者,依約退還約定之代辦服務費;或得依個案意願重新評估並協議轉辦其他適用專案。
移居國主管機關審理期間,如需補交佐證文件、回覆官方補件要求或依規定重新遞交者,本機構不額外加收代辦服務費。
案件由具備合法從業資格之專業人員進行文件檢核與申辦輔導;本機構代辦服務費用於契約簽訂時載明約定,服務範圍內不另增收代辦費用。
| 方式 | 居留要求 |
|---|---|
| 連續居留一年 | 連續居留滿一年,一年內出境不超過 30 日 |
| 連續居留兩年 | 連續居留滿兩年,每年在台居住 270 日以上 |
須仍符合原申請居留的條件。資料以內政部移民署最新公布為準。
各階段時間僅供一般參考;實際審理期程悉依移居國主管機關個案審查進度為準。
以投資者身分取得台灣居留,配偶及子女可一同申請。
居留期間要求居留期間須維持原居留條件(例如公司實際營運);申請定居前須連續居留滿 1 年且期間出境不超過 30 日,或連續居留滿 2 年且每年在台 270 日以上
申請定居並設立戶籍,取得台灣身分證及台灣護照,即為有戶籍國民,無須另行入籍;可同時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分。
維持永久身分要求取得身分證後不設每年居住日數;但如連續出境滿 2 年,戶籍會被遷出,須重新辦理
以上為一般資料,實際要求以各國最新規定為準,並可能因個人情況而異。
| 計劃 | 投資 | 取得身分 | 官方公告參考審理期 | 適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港澳居民台灣投資移民目前計劃 | NT$6,000,000(成立並經營公司) | 居留,其後定居(身分證) | 居留滿一年後可申請定居 | 港澳永久居民家庭,希望移居台灣並保留香港身分 |
| 外國人台灣投資移民(梅花卡) | NT$15,000,000(企業,聘用 5 人滿三年)或 NT$30,000,000(公債) | 外僑永久居留(梅花卡) | 投資滿三年後申請 | 持外國護照、計劃在台經營業務或持有公債的投資者 |
官方公告參考審理期僅供一般參考;實際審理期程悉依移居國主管機關個案審查進度為準。
不可以。持有其他外國護照者須以外國人身分申請,可參考外國人台灣投資移民(梅花卡),我們可另行評估。
投資款用於公司實際營運,不應視為可短期取回的款項。經濟部核准一般附帶持續營運至少三年、每年聘用兩名台灣員工等條件,移民署亦會審查公司是否實際經營;定居後短期內減資,可能被視為「假投資、真移民」。
不需要。定居台灣後可同時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分。
公司須實際營運並聘用台籍員工,主管機關會審查營運狀況;我們的台北團隊可協助日常營運及合規。
移民署會審查申請人背景,部分背景人士須接受額外審查;例如原為大陸地區人民,或曾任職大陸黨政軍機關的人士,可能不獲許可或須經相關機關聯合審查。我們會在評估時先了解您的情況。
環傲移民可提供移居國稅務居民法規、教育體系及居住環境等通識資訊,並依需要引介移居國合格執業之會計師、律師或持牌機構獨立承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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