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評估,後承諾
簽約前先按官方準則評估您的背景及證據強度,如實說明申請可行性及風險;條件未成熟時,會建議先補強再申請。
優秀人才入境計劃(優才)申請人可按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申請,並透過定期甄選獲准。綜合計分制按年齡、學歷、工作經驗、語言能力、收入及業務背景等評分;成就計分制適合曾獲國際級獎項或具傑出成就人士。
不確定這個計劃是否最適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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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才計劃無需事先獲得工作邀請。申請人須符合基本資格,並按綜合計分制(現行門檻為 12 項準則中符合至少 6 項)或成就計分制接受評審,再經定期甄選。綜合計分制獲准者一般獲准停留 36 個月,成就計分制為八年,期間可自由受僱或創業。
簽約前先按官方準則評估您的背景及證據強度,如實說明申請可行性及風險;條件未成熟時,會建議先補強再申請。
由熟悉審核標準的團隊規劃證據、推薦信及個人陳述,針對每項準則逐一說明。
由首次申請開始已規劃續簽及永久居留所需條件,而非只處理入境一步。
所有服務費及第三方費用在簽約前以書面列明,不設隱藏收費,並清楚說明退款安排。
申請人一般須符合以下條件:
依雙方簽署之書面委任契約規範:非因申請人個人因素致未獲移居國核准者,依約退還約定之代辦服務費;或得依個案意願重新評估並協議轉辦其他適用專案。
移居國主管機關審理期間,如需補交佐證文件、回覆官方補件要求或依規定重新遞交者,本機構不額外加收代辦服務費。
案件由具備合法從業資格之專業人員進行文件檢核與申辦輔導;本機構代辦服務費用於契約簽訂時載明約定,服務範圍內不另增收代辦費用。
各階段時間僅供一般參考;實際審理期程悉依移居國主管機關個案審查進度為準。
獲准後取得居留簽證,無須預先獲聘;配偶及 18 歲以下子女可作受養人。
居留期間要求續簽時一般須證明已在港受雇或經營業務;7 年內須以香港為「通常居住」地,入境處沒有規定每年住滿指定日數,但申請永居時須解釋連續離港超過 6 個月的原因
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,享有居留權,無須再續簽證。香港沒有獨立國籍,中國籍永久居民可申領特區護照;非中國籍人士須先申請加入中國籍,審核嚴格。
維持永久身分要求中國籍永久居民不受居住限制;非中國籍永久居民如連續 36 個月不在香港,會失去居留權,改為享有「入境權」(仍可在港居住及工作,無須簽證)
以上為一般資料,實際要求以各國最新規定為準,並可能因個人情況而異。
| 計劃 | 投資 | 取得身分 | 官方公告參考審理期 | 適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TTPS | 無需投資、無須工作邀請 | 居留(七年後可申請永居) | 一般約 4 週 | 年薪 HKD 250 萬以上,或符合資格大學畢業 |
| 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QMAS目前計劃 | 無需投資、無須工作邀請 | 居留(七年後可申請永居) | 依甄選結果而定,官方未公布 | 履歷全面、不符合高才通的專業人士 |
| 香港專才(一般就業政策 GEP /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) | 無需投資,需香港雇主聘用 | 居留(工作簽證) | 一般數週 | 已獲香港雇主聘用的專業人士 |
| 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CIES | HKD 30,000,000 | 居留(七年後可申請永居) | 取決於淨資產及投資審核 | 高淨值人士及家族 |
官方公告參考審理期僅供一般參考;實際審理期程悉依移居國主管機關個案審查進度為準。
可以。優才計劃不限制台灣居民申請,只要符合基本資格及計分要求即可,申請時須按入境事務處要求提供台灣身分證明文件。
綜合計分制按多項個人條件評分,適合一般專業人士;成就計分制適合曾獲國際級獎項或具傑出成就的人士。
符合高才通條件者可考慮高才通;不符合高才通的專業人士可考慮優才。
以受認可身分在香港通常連續居住滿七年,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,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。
環傲移民可提供移居國稅務居民法規、教育體系及居住環境等通識資訊,並依需要引介移居國合格執業之會計師、律師或持牌機構獨立承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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