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簡答:**EB-1A 申請人一般須提供證據,符合移民局列明的 10 項準則中至少 3 項,或曾獲國際級重要獎項。符合準則後,移民局還會綜合評估申請人是否屬於所屬領域的頂尖人士;申請無須雇主擔保、勞工證或投資。
10 項準則分別是什麼?
下表列出 10 項準則,以及準備證據時一般需要說明的方向,實際證據視個案而定。
| 準則 | 證據準備方向 |
|---|---|
| 國家或國際認可的獎項 | 獎項的評選範圍及認可程度 |
| 須具傑出成就方可加入的專業協會會員 | 協會的入會門檻 |
| 專業或主流媒體的報導 | 報導對象為申請人及其工作 |
| 擔任同業作品的評審 | 評審邀請及評審紀錄 |
| 原創且具重大意義的貢獻 | 貢獻對所屬領域的影響 |
| 在專業期刊或主流媒體發表文章 | 發表紀錄 |
| 作品在展覽中展出 | 展出紀錄 |
| 在知名機構擔任關鍵角色 | 機構聲譽及申請人的角色 |
| 薪資明顯高於同業 | 與同業薪資的比較 |
| 表演藝術方面的商業成就 | 商業成績紀錄 |
符合 3 項就一定會核准嗎?
不會。符合 3 項準則只是第一步,移民官其後會綜合評估所有證據,判斷申請人是否在所屬領域具持續的國家或國際認可。證據評價屬官方裁量,主管機關可要求補件或駁回申請。
申請需要美國雇主嗎?
不需要。申請人可親自提交 I-140,無須美國雇主擔保或工作邀請,也豁免勞工證程序;但須證明來美後會繼續在所屬領域工作,可受雇、自雇或創業。
準備及審理大約需要多久?
背景評估及證據規劃一般約 1–2 個月,整理證據及推薦信並提交 I-140 約 2–4 個月。付費加急後,移民局會在 15 個工作天內作出處理(核准、拒絕或要求補件);綠卡階段取決於排期,官方參考時間一般約 1–2 年,實際以個案審理為準。
家人可以一起取得綠卡嗎?
可以。配偶及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作為附屬申請人一同取得十年期綠卡,無須經有條件階段;《兒童身分保護法》(CSPA)在部分情況下可保護接近 21 歲的子女。身在美國而排期可用者,可同時提交 I-140 及 I-485,並申請工作許可及回美證;取得綠卡滿 5 年後可申請入籍。
環傲的建議
建議先逐項盤點現有證據能對應哪幾項準則,再規劃需要補強的部分及推薦信人選。若成就尚未達到頂尖程度,可參考EB-1A 與 EB-2 NIW 比較,或了解美國 EB-1A 傑出人才移民計劃頁面。
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
